2021年,我國法律法規(guī)有許多重大的變革,其中最受大家關注的應該就是《民法典》的正式施行。除此之外,在知識產權領域有哪些值得我們關注的規(guī)范性文件要在今年正式生效呢?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一月
1.最高人民法院修改十八件知識產權類司法解釋的決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guī)定》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案件有關管轄和法律適用范圍問題的解釋》
(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5)《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注冊商標、企業(yè)名稱與在先權利沖突的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
(6)《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馳名商標保護的民事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7)《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商標法修改決定施行后有關商標案件管轄和法律適用問題的解釋》
(8)《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
(9)《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對注冊商標權進行財產保全的解釋》
(10)《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1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侵害信息網絡傳播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
(1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植物新品種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
(1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侵犯植物新品種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guī)定》
(1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不正當競爭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15)《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因壟斷行為引發(fā)的民事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
(16)《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計算機網絡域名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17)《最高人民法院關 于審理技術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18)《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北京、上海、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案件管轄的規(guī)定》
2.《上海市反不正當競爭條例》修訂通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3.浙江省專利代理行業(yè)信用管理辦法(試行)自2021年1月1日施行。
4.上海科技委印發(fā)《上海市科技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試行)》自2021年1月1日施行。
5.天津出臺立法禁止采集人臉識別信息,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6.“上海品牌”認證新規(guī)發(fā)布,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7.國知局專利檢索中心2021年1月1日起將進行產品及服務優(yōu)化調整。
8.上海高院發(fā)布《關于調查本事基層法院知識產權案件集中管轄的公告》,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9.國家密碼管理局、商務部、海關總署:商用密碼進口許可清單、出口管制清單和相關管理措施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10.《法律職業(yè)資格管理辦法》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11.國家知識產權局修改《專利審查指南》自2021年1月15日起實施。
二月
1、2021.2.1日實施《科技成果經濟價值評估指南》國家標準發(fā)布。
市場監(jiān)管總局(標準委)批準發(fā)布212項重要國家標準,其中《科技成果經濟價值評估指南》國家標準正式公布,2021年2月1日實施。
三月
1、2021.3.1施行刑法修正案(十一)關于知識產權方面的修改。
刑法修正案(十一)于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將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2、《上海市知識產權保護條例》表決通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12月30日上午,上海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上海市知識產權保護條例》。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丁偉說,上海市開展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應遵循“嚴保護、大保護、快保護、同保護”的保護原則。確立“嚴保護”政策導向。明確對關鍵區(qū)域、重點環(huán)節(jié)開展專項行動和聯(lián)合執(zhí)法,推進知識產權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審判機制改革,加大侵權賠償力度;構建“大保護”工作格局。進一步加強和規(guī)范行政、司法保護,借助新技術推動知識產權治理創(chuàng)新,探索形成行業(yè)組織、仲裁、調解、公證服務等多方參與的共治模式;優(yōu)化“快保護”銜接機制。立足本市快速審查、快速確權、案件移送以及跨區(qū)域協(xié)作等工作機制,推進便捷高效的知識產權維權服務;塑造“同保護”良好生態(tài)。強化國際交流合作,完善海外風險預警和維權服務,平等保護國內外各類創(chuàng)新主體的知識產權。
3.上海發(fā)布《經營者競爭合規(guī)指南》地方標準2021年3月1日實施。
4.《浙江省數(shù)字經濟促進條例》2021年3月起施行。
六月
1、《專利導航指南》國家標準發(fā)布,2021.6.1起實施。
由國家知識產權局組織起草的《專利導航指南》(GB/T39551-2020)系列推薦性國家標準于2020年11月9日批準發(fā)布,并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
2、2021.6.1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決定》,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3、2021.6.1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于2020年10月17日通過,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4、《電子商務平臺知識產權保護管理》國家標準全文,2021.6.1日起實施。
國家知識產權局牽頭,多部門共同參與制定了《電子商務平臺知識產權保護管理》國家標準,標準于2020年11月9日批準發(fā)布,并于2021年6月1日起實施。
5.《個人信息安全影響評估指南》發(fā)布,2021年6月1日起施行。